一、工程概况
烟台发电厂老厂原在烟台市内,位于烟台市西郊。自1957年开始在西郊只楚镇建新厂,是当时公司承建的第二座火力发电厂。
一期扩建工程。1957年6月12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以(57)鲁计甲字第1613号文批准烟台发电厂扩建2台2500KW机组和2台20吨/时锅炉。汽机、发电机、锅炉分别由上海汽轮机厂、上海电机厂、上海锅炉厂制造。汽温450℃,汽压3.82兆帕。由北京电力设计院设计,公司承建了土建工程和第1台机组(厂编为7号机、8号炉)的安装。1957年9月23日开工,1958年9月1日投产发电。工程决算总造价658.8万元,单位造价1317元/KW。
二期扩建工程。1960年1月25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以(60)鲁计甲字第63号文批准烟台发电厂扩建2台汽轮发电机组(厂编为9号机和10号炉,10号机和11号炉)。公司承建2台锅炉(10号炉和11号炉)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10号机)。2台35吨/时锅炉由上海锅炉厂制造,汽温450℃,汽压3.82兆帕。10号汽轮机、发电机为6000千瓦分别由青岛汽轮机厂和青岛生建机械厂制造。
1962年5月24日,10号炉安装工程开工,11月投产。1964年4月,11号炉安装工程开工,11月11日投产。1964年底10号机安装工程开工,1965年6月13日投产发电。
二、施工概况
烟台发电厂一期工程由承装公司烟台工区组织施工,1957年9月23日开工。参建的正式职工约400人,其中半数为技术工人骨干,并配备近20名工程技术人员,加强了技术管理。主厂房为混凝土整体浇灌,1958年4月交付安装。大件的起重和吊装采用了绞磨、滚杠、二木搭、滑轮作业方式,并利用了汽机房的桥吊。一般设备安装均靠肩扛人抬,体力劳动比较繁重。但是由于工地加强了领导,发挥了技术骨干的作用,职工干劲大,劳动热情高,施工进度快,仅用了4个多月的时间1号机组全部设备就安装完毕,顺利实现了投产发电。
烟台发电厂二期工程。2台35吨/时锅炉及1台6000KW汽轮发电机组,是1962年至1965年公司机关迁入青岛在承担青岛发电厂填平补齐工程的同时,派一部分机炉电施工力量并根据烟台电厂二期工程土建安装的进度要求和实际情况,陆续完成的。因为二期工程两机两炉原计划由烟台专员公署电力工业局安装队进行安装,后改为山东电力二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