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电厂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兴隆一路6号),南邻四方火车站,座落在老厂与环海公路之间的海滩上,系吹沙填海造地50公顷而成,厂区占地32公顷(478.8亩)。
该工程由原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和青岛市合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计委以计能源(1992)218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能源部能源电规(1993)176号文批复。规划容量为4台300MW,一期工程2台300MW,华东电力设计院设计,山东电建二公司承担建筑与安装主体工程施工,山东电力调试所负责调试。
青岛发电厂2台300MW机组工程施工与全省其他同期同类型机组相比,主要特点:1号机组:控制水平最高,施工工期最短,机组调试难度最大,从整套启动试运至移交试生产时间最短41天,是国内同期同类机组时间最短的,汽水品质最好,锅炉吹管时间最短(4天),漏点最少,机组轴振最小(最大轴振仅6丝),施工工艺好,设计风格新颖,结构紧凑合理,总体布局大方,体现了跨世纪工程风貌。2号机组,整套试运时间最短,热控自动投入率最高,成功地进行了100%甩负荷试验,电气试验时间最短,在整个试运中没有发生一次MFT(误动跳动),文明启动条件最好,各方配合好。
青岛一期工程获得的质量荣誉有:1996年12月主厂房获电力部优质工程奖,1997年9月获中国焊接工程协会优秀焊接工程奖,1998年1月获电力部优质工程奖;1998年5月获山东省优秀工程泰山杯奖;1998年获中国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1997年6月青岛电厂成为全国第一个新建工程1号机组达标投产和全国第一个一期工程2台机组同时达标投产的电厂,这在当时全国电力建设史上是前所未有的。